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喜欢读书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叮当的魔法》。
《叮当的魔法》是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一本鼓励孩子的励志书。它的外壳是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和淡淡的黄绿色,上面或飞着或停着许多蝴蝶,中间有一个特别漂亮显眼的天使精灵,她拿着魔法棒,高高举起,好像在说:“这本书对你很有帮助,快来读一读吧!”
刚把《叮当的魔法》拿到手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原因不单单是它的封面漂亮、吸引人,更重要的是它“肚子”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叮当的魔法》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每个单元的特色。有的是说要努力,才能实现梦想;有的是说不要刻意去模仿别人,要认认真真做好自己;还有的是说时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今天的时间……优美的文字,华丽的触笔,深刻的道理,都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再加上文章中时常出现的美丽的插画,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叮当的魔法》,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要尊敬老师,还要珍惜友谊;我知道了要快乐起来,不要为小事而生气;我知道了不能早恋,现在是主攻学习的年龄;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胆大,不能胆小,要不然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知道了……
这不,前些天投票选大队长,我被选上了。我一开始很不愿意,我怕我主持不好班队会被同学笑话,我怕我紧张得双手发抖被同学喻为“胆小鬼”,我怕同学们点评班队会的时候全是缺点而不是优点。现在,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我的心情变得开朗了,我越是害怕,它越是令我出丑,让我更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权当在和爸爸妈妈聊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豁然开朗起来。
《叮当的魔法》令我印象深刻,是一本难得的好书hpv图片,它教给了我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东西,我很感谢它。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叮当的魔法》莫属!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尖锐湿疣症状,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
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
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
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
《一头灵魂出窍的猪》,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希望大家能去读读!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位梦华写的《远征北极点》,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
我是在省图书大厦得到这本书的,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就喜欢上了它,被它的题目深深地吸引了,北极是我长大后的向往啊,它是那么的神秘,那么的神奇梅毒是什么引起的,而对我来说他又是那么的陌生,我毫不犹豫的要求妈妈买下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位梦华教授从北京出发,经过阿拉斯加、加拿大、格陵兰、挪威到达芬兰,然后再徒步向北极点,途中经历了很多想象不到的困难,最终成为第一个进入北纬90度的中国人。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因为科考人员那精忠报国、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芬兰出发徒步走向北纬90度,这途中,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不但休息不足,而且食物极少,人和猎狗都处于饥饿、劳累状态,但是却他们没有退缩,不光人困狗乏,有时营地扎在浮冰上,晚上风会把浮冰再吹回去,可是他们依然没有放弃,为了祖国,他们不屈不挠地前进着。最终,他们胜利了!是他们,让祖国的脸上增了光;是他们,让外国媒体不再小看中国;是他们,让北极点上有了有国人的足迹……
这本书一直在激励着我。记得去看年夏天,妈妈要求我一个暑假学会并熟练掌握自由泳,刚开始时,我觉得妈妈真是小题大作,这么简单,谁不会啊。可后来到练习滑臂时,难度很大,而且实在是太累人了,我练了好几星期也没练成,我几乎想放弃了,当妈妈说:“想想你最崇拜的科考队员,你这算什么?”我沉默了,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去练习,从没落下一节课,也没说过一声累。游泳班结束的时候,我已经能游的很好了。
我想建议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坚持就是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