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读书的那些事儿
我想我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读书这一美好事物的?
首先从我不爱读书时说起吧。记得在三馆一厅开馆时,哦,不,当时是两馆一厅。那天,妈妈带着我去两馆一厅的图书馆。到了两馆一厅站,我们下了公交车。向两馆一厅跑去,进了图书馆,妈妈给我办了一张借书卡。我三步作两步地冲进“青少年借阅室”,在书柜里挑三捡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到头来什么中意的书也没找到。最后还是妈妈给我选了几本书。当时我还没有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每本书看看封面,瞟一下目录和标题,马马虎虎就看完了。一个星期就把书还了,其中还有几本没看完。
真正使我改变对书的态度是几年前莫言获瑞典诺贝尔文学奖之时,当时,举国欢庆,中国人第一次站在了诺贝尔文学奖台,颁奖台上莫言的发言、气度成为了全场的焦点。特别是我得知莫言少年时生活艰难、交通闭塞,为了借到一本他喜欢的书,他小小年纪宁可帮别人赶驴拉磨五个小时……他的故事很久都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慢慢的,我也开始喜欢书了,我有点像一个喜欢美食的人,从前在美食面前狼吞虎咽,食物吃完也不知啥滋味,而现在学着放慢速度,慢慢品尝食物的色香味了。说也奇怪湿疣如何诊断?,我的心静下来了,就觉得书真是好东西,书里故事、人物、风景、人情犹如一个令人神往的王国,让我流连忘返,如醉如痴,每次一进借阅室就两眼放光,扑到书上,就像饥饿的狼扑到食物上一样。选书也不像以前挑三捡四,每本书都有自己的益处。刚开始我读得很慢,一本书要两到三周才看完,后来,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的阅读速度也加快了,一本书三到四天可以看完,而且,里面的内容也记得清清楚楚的,连妈妈都觉得惊讶。
随着阅读面的拓展,我读书的欲望越来越强淋病的诊断方案。有一次在涟源市,表弟叫我去玩电脑而阿姨却叫我去新华书店,我毫不犹豫谢绝了表弟,头也不回的跟着阿姨走了。因为我坚信电脑、电视等电子游戏都是虚的;而书是实的,是可以给予人力量的。我现在最喜欢看科幻故事和人物传记。最喜欢的有关书的格言是:读书是世界上最节省的奢侈活动!读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在生活中,我们所见的风景是有限的,而书籍就是望远镜,就是一盏灯,让我们看的更远、更清晰。
我对书的兴趣也影响到了表弟,以前他到我家来,一进门就嚷着要玩游戏,一玩就是半天,头也不抬。现在他来到我家,总到我家书柜前,挑选自己喜欢的书淋病多久才能治好,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看书,我们俩静静地坐着,阳光温暖地洒在身上,空气里只有淡淡的书香和翻动书页的声音……
这就是我爱上读书的那些事儿。
2016年5月1日